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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年才看清現實...

是不是傻的可以....

原來這就是看清現實的感覺....

 

幾歲的人...

不關心家、不照顧爸媽的人是誰?

自己該負什麼責任...

自己該盡什麼義務與責任..... 

用得著我這個"垃圾女兒"提醒你嗎?

 

 

有一種人....

失敗了不會檢討自己的錯誤...

大聲就贏嗎?別人不說話就可以欺負到底嗎...

惱羞成怒又能改變事實嗎? 

 

可笑!!

真的可笑!!

28年也夠了....就畫下休止符吧。

 

 

對你們而言....兒子永遠比女兒重要!!!

你們也只是賠不是...只是低頭...想息事寧人......

請問你們有試著去了解....

知道我在意的點嗎??知道我生氣的點嗎??知道我心疼的點嗎???

 

 

Anyway,It's not improtant anymore.

 

Fine....

I  see.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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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lly19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